今次吾好話我扮正經!
我發覺兩鐵合併後,修改附例真係離X普!
1.乘客不依指示排隊會罰款二千元
2.攜帶有火警危險的物品,會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
3.在鐵路範圍內講粗口,就會由現時罰款,改為監禁半年
4.在鐵路範圍內游蕩,會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;
5.攜帶動物或開著音響裝置,亦會罰款五千元。
簡真超低能,勁白痴!
講粗口、行行下要坐監?
大佬,你有冇甘大呀!
兩鐵只係公眾交通工具,
做乜佢有資格要人坐監??要人罰款??
做乜佢無理加價冇人理??
做乜佢車價過高冇人理??
吾通有人行入我公司講粗口,
我就可以捉佢坐監?罰佢錢?佢甘惡!
我地星斗市民係咪要吾出聲照接受先??
香港法律都冇話講粗口就要坐監,唔通地鐵附例可以大過香港法律?
政府係咪要有人遊行, 市民吾坐兩鐵!政府先出手呢!
**本 身 是 律 師 的 議 員 涂 謹 申 對 新 例 表 示 反 感 , 「 講 粗 口 係 道 德 問 題 , 唔 係 法 律 問 題 。 」 他 稱 現 時 並 無 法 例 針 對 市 民 在 公 眾 地 方 講 粗 口 , 質 疑 「 點 解 地 鐵 講 就 要 罰 , 仲 要 坐 監 , 真 係 離 譜 」 。

4 則留言:
哈哈哈 ~
可能係因為地車廂將乘客困住, 如果有人講粗口, 而人家唔想聽, 咁就無得走, 焗住要聽....
又可能係立例0既人被人用粗口鬧得多, 所以就立件例宣洩不滿....
睇完你呢篇, 笑死....哈哈 ~
恐怖過星加坡。
呢d條例係政府建議地鐵加入附例中,認真捉蟲。
政府建議?
邊個諗野甘低能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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